本報訊(記者 孫杰)昨天國家發改委發布通知稱,自6月10日起,將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與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水平相銜接。按照規定,自今年6月10日起,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允許最高上浮20%。這是2010年以來,我國首次對居民用氣門站價格進行調整。
我國對天然氣價格實行分級管理,門站價格由國家管理,門站以下銷售價格由地方管理。所謂門站價格,就是國產陸上或進口管道天然氣供應商與下游購買方在天然氣所有權交接點的價格,某種意義上可理解為天然氣批發價格。
2015年,我國理順了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建立了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上浮20%、下浮不限的彈性價格機制。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昨天介紹說,近年來天然氣價格改革主要側重于非居民用氣,居民用氣價格改革相對滯后,由中石油、中石化通過陸上管道供應的25個通氣省份(西藏尚未通管道氣)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自2010年以來一直未作調整,價格水平低于非居民用氣。
目前居民用氣平均門站價格為每立方米1.4元左右,不僅低于進口氣供應成本,也低于國產氣供應成本。相關負責人介紹,從調整內容看,就是要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居民用氣的門站價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安排。
這樣的話,供需雙方就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實現與非居民用氣價格機制銜接。按照規定,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自今年6月10日起允許上浮。
目前居民與非居民用氣門站價差較大的,此次最大調整幅度原則上不超過每立方米0.35元,剩余價差一年后適時理順?!伴T站價格理順后,門站環節不再區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氣價格?!痹撠撠熑苏f。同時,鑒于天然氣增值稅稅率由11%降低至10%,統一按10%稅率安排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
另外,天然氣供需雙方還可利用彈性價格機制,在消費旺季可在基準門站價格基礎上適當上浮,消費淡季適當下浮,引導用戶旺季少用氣、淡季多用氣。
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理順后,終端價格將如何安排?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理順后,終端銷售價格由各地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燃氣企業經營狀況和當地財政狀況等因素,自主決策具體調整幅度、調整時間等,調價前須按規定履行價格聽證等相關程序。
“總體看,地方銷售價格調整幅度會小于門站價格調整幅度,有的城市銷售價格基本不會上調?!边@位負責人說,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如果地方相應調整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會對居民生活產生一定影響,但同步實施了精準補貼等措施,影響也較小。
具體看,由于各省門站價格調整幅度不一,因此相應各地終端銷售價格調整幅度也不一樣。他舉例說,對城鎮居民家庭,每戶每月基本生活用氣20立方米左右,按最大調價幅度每立方米0.35元測算,每月增支7元左右。對城鎮低收入群體,通過采取發放補助、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等措施后,其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北方地區農村“煤改氣”家庭,給予補貼后負擔基本不增加。
網站地圖 合作伙伴 版權聲明 關于本站
江西報業網版權所有,未經同意不得轉載、復制或建立鏡像
蘇新網備:2212101號 ICP證:B2-20030059
聯系我們:920 891 263@qq.com